2017年國家商務部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專項資金會展業財政資助項目
申請指南
一、支持領域
對列入商務部引導支持展會名單的深圳市展會參展小微企業展位費予以資助(限2017年1-7月在深圳舉辦的展會)。
二、設定依據
《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5〕458號);
《財政部關于支持開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的通知》(財建〔2015〕114號);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2015年引導支持展會名單的通知》(商辦服貿函〔2015〕765號);
《深圳市小微企業創新創新基地城市示范專項資金實施細則》(深經貿信息中小字〔2016〕217號);
《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6〕300 號)。
三、支持數量及資助方式
支持數量:商務部引導支持展會(深圳市)有數量限制(詳見附件2)。資助資金額度受本年度深圳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專項資金會展業資助可用資金總額控制,市經貿信息部門經征求市財政部門同意,可結合資助資金申請的實際情況,在本申請指南規定的相關資助方向最高資助限額內,調整該資助方向的資助資金總額。
資助方式:對列入2015年度商務部引導支持展會(深圳市)參展小微企業展位費予以資助(限2017年1-7月在深圳舉辦的展會)。每個展會的資助金額原則上最高不超過950萬元,且每個展會的資助金額比例不超過展會主(承)辦單位提交的小微企業展位費發票總金額的50%。
四、申報主體
參展商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請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6〕300 號,詳見附件3)相關的行業類別的規定。
五、申請材料
申請人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展會參展小微企業一覽表(詳見附件1,此表填寫完畢后發至郵箱:xingqiuxia@szfa.com);
2.本展會申報企業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展位租賃合同復印件、展位費發票復印件;
3.政府部門、審計機構出具的能證明申報企業屬于小微企業的相關材料:1包括能證明申報企業營業收入額的2017年上半年審計報告或政府部門出具2017年上半年營業收入的證明(需蓋出具證明部門公章);2能證明申報企業從業人員數的社保清單 (2017年7-9月其中任意一個月的社保清單,需蓋社保局章)。
以上材料一式兩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所有頁面均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六、申請表格
詳見附件。
七、申請受理機關
(一)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7年9月20日9:00至10月13日 16:00。
(二)咨詢電話: 0755-26018173/8205/8291/6993/8241。
(三)受理地點:深圳市家具行業協會(深圳南山西麗同發路8號深圳家具研發基地)。
附件下載:http://hnjqqz.com/down/down.php?itemid=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