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深圳知名品牌”評價活動
啟動公告
遵照深府[2003]64號文件要求開展起來的深圳知名品牌評價活動,已屆10個春秋,歷經十年探索和發展,深圳知名品牌企業已經成為打造“深圳質量”的主力軍,為實現深圳有質量的穩定增長、可持續的全面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
第十一屆“深圳知名品牌”評價活動于5月23日正式啟動,秘書處即日起接受企業申報。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評價體系:市場評價和內部管理體系評價。
二、評價原則:企業自愿申報和行業協會推薦;以市場化評價為基礎,科學、公開、公平、公正;評價與培育相結合;不搞終身制,不收取申報和評審費用。
三、申報辦法
(一)凡具備合法注冊經營的企業均可申報參評。
(二)申報“深圳知名品牌”或“最具潛力的深圳品牌”的企業,請登錄深圳工業網:www.sfie.org.cn“名牌戰略”專欄或者深圳知名品牌官網:www.sztopbrand.com,根據本企業所屬的行業下載申報表格,并請認真閱讀申報表格的填表說明,按要求填報及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三)申報時間為5月23日—7月23日。企業填寫好的申報表須經注冊地所屬的行業協會或相關機構審核,簽署推薦意見和蓋章,并將申報表和相關資料報送深圳知名品牌評價委員會秘書處。
四、申報條件
(一)“深圳知名品牌”申報條件
1、具備合法經營資格。企業成立三年以上,須提供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登記的合法憑證。特殊監管行業需提交相關資質文件,并經政府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審核。
2、擁有企業自主品牌。企業品牌的商標,應按國家商標管理規定辦理登記注冊。
3、質量優良。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其產品、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在當地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對于擁有自主創新成果,特別是擁有核心技術、擁有知識產權專利的企業品牌,予以優先。
4、市場競爭力強。產品市場銷量(或銷售利潤率)居本行業前列,所占市場份額較大,A類:年銷售收入1億元以上(含1億元);B類(中小企業類):年銷售收入2000萬元~1億元(不含1億元);C類為“最具潛力的深圳品牌”,詳見本文四(二)。
5、社會信用良好。申報企業須無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發生質量事故并造成不良影響、侵犯知識產權、偷稅騙稅和侵害消費者權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投訴記錄。
6、履行社會責任。申報企業須注重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有減碳措施。近三年無重大、群體性安全事故發生,無超標排放和噪音、水資源及空氣等嚴重污染環境的問題。對于堅持低碳和循環經濟,在節能、節水、降耗及資源利用等方面卓有成效的企業品牌,予以優先。
(二)“最具潛力的深圳品牌”申報條件
基本條件同本文四(一),特別條件為:成立時間不足三年,年銷售收入1000萬元以上,具有良好成長性。
聯 系 人:郭銳、羅琪琳
咨詢電話:83689120、83688376
傳真:83688744 電子郵箱:sfie@sfie.org.cn
深圳工業網:www.sfie.org.cn“名牌戰略”專欄
深圳知名品牌官網:www.sztopbrand.com
地址:深圳市華富路南光大廈10樓1018(上海賓館院內北側)
深圳知名品牌評價委員會秘書處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