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萬元買紅木家具
今年3月,吳先生到位于育秀中心樓下的大明宮紅木家具店買了兩套紅木沙發。一套為非洲大葉紫檀山水寶座沙發,成交價為20萬元,一套為老酸枝八仙過海沙發,成交價為10萬元,合計30萬元。
雖說吳先生對紅木有些了解,但是對這套非洲大葉紫檀沙發把握不太準。店長拍胸脯保證這是真的,而且還應吳先生的要求,在送貨單上明確寫明:“如果材質有誤,雙倍賠償”。
權威鑒定只值萬元
一開始,吳先生對這套家具還是比較滿意的。但是自從爆出了“達芬奇”事件后,吳先生開始有些懷疑。為了驗明真假,吳先生自費找了國內兩家最權威的產品質量檢測機構之一———福建省產品質量中心檢驗所,作了鑒定。
結果讓吳先生大失所望:這套沙發的材質其實是鐵木豆,并不是大葉紫檀。
據了解,當時市面上的大葉紫檀,根據材質和產地的不同,市場價格差別很大,但少則一噸也要20萬元,而鐵木豆的售價僅為每噸1萬元。
吳先生將此事投訴到12315。思明區工商局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但無果,便于7月19日出具案件終止調解書。接著,吳先生到思明法院起訴,要求退還這套非洲大葉紫檀山水寶座沙發,并要求商家退還20萬元,并賠償20萬元,總計40萬元。
在法庭上,商家說,這套家具是店長帶著吳先生去漳州訂貨的,從漳州購買后直接賣給吳先生。因此,家具的材質他們也不太清楚。 據了解,法院告知商家,他們有權在指定期限內重新申請鑒定,但商家并沒有提出鑒定要求。
商場被判假一罰一
思明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吳先生與大明宮紅木家具店形成了買賣合同法律關系。本案所涉沙發,經福建質量研究院檢測,材質與其承諾保證的材質不符。店長受被告雇傭,其銷售沙發及承諾材質品種的行為均屬職務行為,其法律后果應由商家承擔。
故法院認定,被告大明宮紅木家具店的行為構成欺詐,原告吳先生提出退貨并索賠的主張,符合法律規定及當事人約定。 綜上,近日思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大明宮紅木家具店應退還吳先生貨款20萬元,并賠償其20萬元,合計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