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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 標準中對飛機進行淋雨試驗的目的以及要求
發布時間:2019-10-28 瀏覽次數:370 返回列表
我們都知道,GJB150.8A是我國試驗室關于淋雨試驗的基本規范,是軍用設備淋雨試驗的剪裁標準。標準的考核目的比較全面,主要涵蓋設備的防水密封性、裝備淋雨后的性能、淋雨過程中的物理損壞、及除雨裝置的有效性(標準注明不適于評定飛機風擋除雨裝置)。標準推薦的降雨參數也比較全面,除了基本的降雨強度、雨滴直徑及持續時間外,還有風速、接觸角、水溫與設備溫差等。其中風速的加入是為了制造雨流的傾角,以便增加設備的暴露面。標準指出,對于設備的側面,使雨水具有水平方向到45°的變化,其次對除雨設備性能的考核也需要疊加風速影響,同時也考察了設備在暴風雨中物理損害的可能性。標準規定,淋雨試驗開始前,設備溫度高于水溫10°左右,雨水與設備溫差的加入主要是為了增加設備內部的負壓,以充分考核設備的防水密封性能,其他國軍標中針對防水性試驗沒有提出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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