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公共場所阻燃制品及組件燃燒性能要求和標識 GB 20286-2006
Requirements and mark on burning behavior of fire retarding
products and subassemblies in public place
前言
本標準第5章、第6章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
本標準是根據GB 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GB 50222《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并結合國內相關產品的實際情況制訂的。
本標準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附錄B、附錄C和附錄D均為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防火材料分委員會歸口。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公共場所用阻燃制品及組件的定義及分類、燃燒性能要求和標識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公安部令第39號和公安部令第61號所規定的各類公共場所(參見附錄A)使用的阻燃制品及組件。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408 塑料燃燒性能試驗方法 水平法和垂直法(GB/T 2408-1996,eqv ISO 1210:1992)
GB 4943-2001 信息技術設備的安全(GB 4943-2001,idt IEC 60950: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