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早已交齊全款 “博熙”卻“蒸發”了
據道里區運華廣場的居民閻先生介紹,去年12月3日,他參加在國際會展體育中心舉辦的一次家居建材家電團購會展銷時,選購了一套參展單位為“哈市香坊區博熙實木家具店”的F807皮沙發一套,當場交定金2000元。5日,他到該展位交足余款和運費,共計5420元。在現場,博熙實木家具店的營業員郎某告訴他,該店在位于香坊區珠江路的“名流國際家居裝飾博覽中心”內有固定攤位,同時出示了“哈爾濱名流愛心家居商品訂貨/銷售合同單”。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交貨日期為30天左右。
去年12月28日,閻先生致電“博熙”,郎某稱貨物運到后會告知他。次日,郎某告訴他,大約在2011年1月4日左右到貨。當過了約定日期后,雙方通了10余次電話,最終約定1月31日11時送貨。可在家等了一天,閻先生也沒有等到沙發。
今年2月1日,閻先生再次致電“博熙”時,發現電話無人接聽。當天,他便來到了“市名流國際家居裝飾博覽中心”,卻看到402—403室空空如也。
受騙者找相關部門 卻始終沒得到說法
閻先生介紹,當時他發現上當了,就立即到7樓找到了“名流”市場部宋經理。宋經理告訴他,“博熙”商家已經跑了,建議他到工商部門報案。
隨后,閻先生來到香坊區建北工商所,工作人員答復,現在企業負責人已找不到了,超出了工商部門的職權,他應到所轄派出所報案。
之后,閻先生又找到國際會展中心派出所,負責接待的由警官告知,“博熙”家具店有在工商局注冊,該事件不符合立案要求。據了解,消費者張女士與閻先生有同樣遭遇,她花4600元錢訂了套沙發,發現上當受騙后,找到了相關管理部門,可始終沒得到說法。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了“名流家居中心”,王副總經理解釋道,到目前為止,已有30余名消費者到該中心投訴,金額達幾十萬元,中心在認定了“合同單”后發現,消費者與“博熙”簽訂的合同單系偽造品,并非該中心印制,由此認定是該企業個人行為,中心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
之后,建北工商所姓徐的工作人員稱,現在有10多名消費者到該所報案,其中包括一家廣告公司,為“博熙”墊付了廣告費收到的卻是一張空白支票,這種行為涉嫌詐騙,應由公安機關處理。針對此案,“會展派出所”呂所長認為,該案應由分局經偵大隊受理,不屬派出所受理范圍。
消費者有權向“主辦方”索賠
針對此案,省消協投訴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刑法》第224條規定,以偽造、變造的票據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或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款、預付款后逃匿的,如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根據《消法》第38條規定,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柜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柜臺租賃期滿后,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昨天中午,記者在福思特大廈1010室,見到了家居建材家電團購會的主辦方———哈爾濱狂潮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孟祥旭。據孟祥旭介紹,該公司作為主辦方,對“博熙”的資質進行了嚴格審查。可沒想到,“博熙”在展會上賣掉了32件家具后卷款逃跑,涉案金額較大。
目前,受騙消費者已陸續找到該公司要求賠償,該公司認為“博熙”在“名流”有固定攤位,該公司才會讓其參展,如今出現問題,“名流”也應當承擔管理不當的責任。孟表示,該公司要和所有購買家具的消費者一起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向“博熙”追討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