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識標簽不規范材質都由銷售員說了算
很多經銷商普遍存在標簽內容混亂的情況,最主要的就是主材和輔材的標注。經銷商標注的主材只包括家具的主框架、主面板,按照經銷商的說法,一件家具的70%以上的材料立馬變成了輔材,根據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規定,家具主材包括了90%以上的材料;另外,有很多商家在標簽上只標注了主材,輔材只字不提,全部是由銷售員說了算。
以次充好,以假亂真
銷售商用非實木家具冒充實木家具進行銷售,以價格便宜、材性差的木材混充較貴的木材,以大面積使用差的木材混充全是較貴的木材等。
虛假宣傳不肯在單據上寫明材質
銷售人員在銷售時天花亂墜、夸大其詞,宣稱全實木,質量如何、環保性能如何等等,刻意掩蓋或隱瞞客觀真相。而在銷售憑證上填寫時卻含糊不清,要求在購買合同或購物單據上寫明是否全實木家具或主材和輔材是什么,銷售員總以各種理由搪塞不肯落筆寫清。本消費者提出要在發票上寫明家具型號,主、輔材質時,很多經銷商幾乎是同一說法,“發票上一向都不寫什么材料的,這行業就這樣的”。經再三要求,才有2家愿意在發票上寫明主材,而其他10家經銷商拒不肯寫明,有的甚至一聽要寫明材料,立馬說那就不賣了。
無視國家法律法規不提供產品使用說明書
2001年國家就頒布強制性標準GB5296.6-2004《消費品使用說明第6部分:家具》,該標準規定了出售的家具必須具備使用說明,家具名稱必須反映家具真實屬性,并符合相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使用說明必須對國家有關要求和指標給予說明,并對家具所用材料、涂料實際含有的有毒物質或放射性等控制指標給予說明等。標準要求出售的家具產品必須具備使用說明。據省消保委前期對128家經銷商的市場調查情況看,99%以上的經營者無法提供家具使用說明書(包括檢測的13個樣品,在收到家具樣品貨物后都沒有產品使用書)。有很多銷售員根本就不知道產品使用說明書是何物;有的拿出廠家產品的宣傳畫當作產品使用書;更有甚者以放產品說明書會被別的商家偷去技術作為不放置的理由。
不提供發票
銷售家具卻不能提供發票,或者開具發票要在原價格上增加稅點。相關部門在調查家具市場時,很多賣場和廠家都無法第一時間提供發票,原因為有些商家還沒有辦理營業執照,市場承諾在15天后給予補開發票,直到現在市場還是無法開出發票!消費者以虛假宣傳為理由,要求商家退貨時,商家的第一回應幾乎完全相同,“我們在銷售時根本就沒說過是全實木的”,商家的噱頭是“有問題,100%可以退貨”,但在真正提出退貨時卻成了一句空話,甚至找出了一個“你們買回去什么用意我是知道的理由”來拒絕。
市場給的承諾讓消費者感到如水中撈月
很多商家宣傳的“十天無理由退貨”、“先行賠付;歐亞達宣傳的不滿意就退貨”等,看起來給了消費者無后顧之憂的保障,可是在省消保委以廠家不愿意退貨,讓市場退貨時,市場馬上找出諸多理由,為宣傳的承諾找出附加條件,如無條件退貨前提是廠家不肯退貨時才能予以適情處理,還需要雙方協商,再由消費者去做相應檢測,以證明廠家的確存在虛假宣傳的情況等條件;不滿意就退貨不包括樣品、打折產品和沒有使用過等條件。
其實家具市場還有很多管理不規范、消費者承諾無法兌現的問題。由此可見,家具行業的誠信之路任重而道遠。我們希望相關部門應對廠家、市場經營中的不誠信行為予以嚴厲查處,這樣消費者才能放心的購買產品,促建市場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