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歐盟通過的《原產國標簽法》將近兩年后才生效,但中國家具企業未雨綢繆應對歐盟設下的制作家具需提供原木“身份證”的新壁壘。
據悉,歐盟在去年年底通過的《原產國標簽法》要求,進口到歐洲市場的木制品必須獲得FSC(森林管理委員會)“身份證”,即證明生產企業采購的木材產自合法開發的森林,該法案將于2013年3月3日生效。而中國出口歐盟的家具數量占其全部進口量的三成以上,歐盟市場對中國家具出企業顯然舉足輕重。
記者26日在第109屆廣交會上采訪時了解到,中國家具企業現已著手應對這一新的壁壘。福建立誠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謝輝稱,法案將對眾多的中國家具出口企業將產生很大影響,而隨著生效時間的臨近,越來越多的歐洲采購商都加入到要求中國家具提供原木FSC貼牌的行列。
獲得該認證需要付出的代價也比較大,企業在FSC認證上耗費時間精力外,成本壓力也隨之增加,這實際是一種貿易壁壘。但這是必須面對的事實,獲得作為國際市場的通行證的FSC認證是未來家具企業發展的大趨勢。
謝輝表示,歐盟市場長期雄踞其企業總出口額的50%以上,因此歐盟《原產國標簽法》對企業可能造成的影響不敢掉以輕心,公司未雨綢繆,目前40%以上的家具產品已經提前通過認證。
浙江龍泉森海工藝有限公司負責人陳先生表示,公司生產的家具原木來自浙江本地,近年根據歐盟客商的要求,目前大部分產品已通過認證。但由此帶來的成本壓力則必須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公司將通過認證的產品在價格上比未認證的調高了15%。
同時他也坦言,這對中國家具業的長遠發展而言也是有好處的,能夠規范市場,進一步淘汰落后小企業,提高家具出口產品的質量和檔次,提升中國家具產品在國際市場的整體競爭力。
對于多數中小家具企業而言,歐美《原產國標簽法》對他們的影響可能更大些。一些參展商表示,其企業靠低價格、低成本優勢分享歐美家具市場,若改為采購歐美國家的所謂有“身份證”的原木,就是失去了競爭優勢,在市場難以立足。即便采購來自歐美國家或者國內通過FSC認證的原木,利潤微薄的企業也難以承受各種費用。
也有業內人士稱,此法案是效仿美國出臺的《雷斯法案》,旨在確保買家清楚地知道在歐洲銷售的進口商品原材料產地。去年歐盟通過《原產國標簽法》時,歐盟內部也有不同的聲音,南歐國家等為保護歐洲市場免遭低廉進口商品(尤其是亞洲商品)的沖擊,力圖推動《原產國標簽法》立法,但英國和瑞典等國表示反對,認為此法有保護主義和威脅競爭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