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315期間,因裝修合同藏“貓膩”,北京輕舟裝飾公司與消費者“對簿公堂”,知名家裝公司科寶因裝修延期遭奧運冠軍陳一冰投訴,杭州消費者任京華在大名鼎鼎的月星賣場買家具四年貨沒到手,無奈之下選擇3·15去上海維權,3月31日,一份來自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的檢測報告,讓雷士、飛利浦等品牌照明企業上了“質量黑榜”,以上五家企業都是家居行業值得尊敬的企業,但是這一系列發生在知名企業身上的事件給家居行業帶來了極大的信譽損害,讓家居企業陷入了誠信和品牌的雙重危機。
媒體作為一方聲音,曝光了上述諸多不良現象,起到良好的監督作用。譬如對科寶與月星的曝光,使得消費者的利益得到了圓滿的解決,對雷士、飛利浦等品牌的曝光也督促家居企業要把好質量關。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某些家居企業面對媒體的曝光采取的策略也層出不窮。第一種:被曝光后,開始死活不承認錯誤,反而直接給媒體打電話,甚至親自跑到“某報社”找領導理論,極力證明自身沒有問題,但在媒體的要求下提供“沒問題”的證明后,多數企業隨后便杳無音訊,主因是真實的證明提交不了,此事便不了了之了。第二種:對媒體曝光采取網絡公關手段,對策是“刪帖”、“沉帖”,避免負面信息過快過大范圍傳播,此舉措大多出現在知名企業身上。當網上有它的相關負面報道被10家網站轉載后,它會采用公關手段逐一刪除,若搞不定,同時就會狂發正面性的企業宣傳軟文,讓對其不利的報道從百度新聞或者百度網頁中沉下去,從而達到“毀尸滅跡”的效果。第三種:保持絕對沉默,飛利浦照明就屬于此類典型,同為照明品牌,當雷士由漠視質疑到勇敢道歉并召回產品時,飛利浦仍然在市場上出售著其不合格的節能燈,置之不理。
雖然,科寶、輕舟、月星、雷士等企業進行的公關危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緩解了其品牌的危機,甚至取得了一些“負負得正”的效果。但是這一系列事例都表明家居企業危機公關必須需要通過及時、有效的危機傳播管理來解決。
那么如何提高家居企業網絡公關危機的水準呢?筆者認為,首先,危機發生后,利益是公眾關注的焦點,因此無論誰是誰非,企業應該承擔責任。其次,當企業處于危機漩渦中時,應該主動與新聞媒介聯系,盡快與公眾溝通,說明事實真相,促使雙方互相理解,從而消除疑慮與不安。再次,危機發生后,能否控制住事態,使其不擴大、不升級、不蔓延,是企業處理危機的關鍵。但要真正徹底地消除危機,需要在控制事態后,及時準確地找到危機的癥結,對癥下藥,謀求治“本”。如果僅僅停留在治標階段,就會前功盡棄,甚至會引發新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