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店老板楊某欠了別人的貨款,卻在法院執行時煽動員工圍攻法警和執行人員。記者昨日獲悉,石景山法院對暴力抗拒執行的楊某處以1萬元罰款。
楊某與高某因買賣合同產生糾紛,被后者訴至法院。楊某經過傳喚后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判決楊某償還高某貨款5萬元。楊某在判決生效后仍然沒有履行義務,法院執行中多次傳喚,楊某不聞不問。法院經過查詢發現楊某在朝陽區經營一處紅木家具店,于是前往該店查找楊某。
雖然在店內找到了楊某,但他拒不配合執行,甚至煽動店內員工圍攻法警和執行人員。在增援法警的配合下,法院依法將參與圍攻的人員帶到法院。經過教育,參與者認識到了圍攻行為的嚴重性,出具了具結悔過書。被執行人楊某也被處以罰款1萬元。第二天,楊某將案款5萬元以及罰款1萬元交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