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沉寂多時的富安娜(002327.SZ)起訴羅萊家紡(002293.SZ)不正當競爭案在北京市海淀法院二次開庭,再次吸引了家紡行業和媒體關注的目光。此前,也許沒人能想到,原以為不了了之的家紡行業電子商務反不正當競爭第一案會再次出現在輿論的聚光燈下。
此案從受理到審理,如同一部懸念劇,引發了多種猜測,但有一點卻日漸明晰——“這一案件的判例可能成為電子商務反不正當競爭案的標本”,北京市集佳律師事務所景燦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富安娜很“較真”
“因為對羅萊的縱容就是對行業的傷害,這種不正當競爭是犧牲行業利益,謀取短期利益。”富安娜董秘胡振超對《證券日報》表示,“富安娜作為家紡行業三大上市企業之一,有責任扛起家紡行業電子商務平臺反不正當競爭的大旗,保障家紡行業電子商務平臺沿著健康的軌道發展。”
實際上,近年來電子商務領域侵權事件屢見不鮮,電子商務越來越受到企業的青睞,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對中小企業來說,電子商務的低成本、無地域、全天候是致命誘惑。即便對于大企業來說,也是市場營銷手段的有效補充。在此背景下,如何實現電子商務的良性競爭已成為一個社會經濟命題。從這一角度出發,富安娜的“較真”引起廣泛關注也屬必然。
就家紡行業而言,富安娜、羅萊家紡等家紡巨頭積極打造網絡營銷平臺,探索電子商務的發展之道,本是有益于企業本身、也有益于整個行業的建設之舉。但從羅萊被富安娜訴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來看,電子商務的發展如果疏于約束,也可能走向另一個方向。
2009年9月,根據舉報,富安娜方面在Google的中文搜索欄中輸入“富安娜”文字,搜索結果出來的卻是“買富安娜,到LOVO”,點擊后進入的是www.lovo.cn網站,而該網站并沒有售賣任何富安娜的產品,而是羅萊家紡的產品。同時,網站資料顯示,此網站所有權屬羅萊家紡股份有限公司電子商務部。后在中國家紡協會的協調下,羅萊家紡取消了相關鏈接。
根據法庭出示的一份證據顯示,羅萊在2009年6月購買“富安娜”關鍵詞,6—9月遭羅萊“劫持”的富安娜關鍵詞獲取的流量為0,而在9-10月份流量達到了峰值,耐人尋味的是,2009年9月至10月正值富安娜過會及上市期,富安娜處于消費市場與資本市場的高關注期。
然而,不久之后的10月28日,富安娜發現在Google搜索“富安娜”三字,搜索結果中處于首列的“富安娜,全場一折”鏈接,再次被指向羅萊家紡與其子公司經營的網站。這種基于網絡技術,類似于“關鍵詞劫持”的侵權行為被網友們形象的比喻為“流氓鏈接”。據此,富安娜認為羅萊家紡實施了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遂訴之法庭。
不僅是富安娜,據不完全統計,LOVO網站至少利用了包括富安娜、夢潔、凱盛等13家家紡企業的品牌做推廣,誤導消費者。不過,大多數家紡企業因為各種原因未選擇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有的企業因為沒有及時公證留下第一手證據而難以起訴,有的企業則選擇通過調解的形式解決,還有的企業選擇沉默。
羅萊家紡稱沒有惡意
在首次開庭時,羅萊方面宣稱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系員工“個人行為”而非“公司行為”。對此,北京市集佳律師事務所景燦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采訪時表示,“即便是員工個人行為,也是職務行為,其代表的是公司,羅萊是最終受益方,無法推卸責任。”另外據法庭提供的一份證據清楚顯示,羅萊在購買谷歌推廣位置一系列服務時,賬戶信息顯示的付費方是上海羅萊家用紡織品有限公司,而非個人賬戶。這表明‘盜鏈事件’屬于公司行為,基本排除了個人行為的可能。
此次開庭,雙方仍存在較大異議,其中雙方爭論的焦點之一是羅萊商標侵權是否屬于惡意行為。羅萊否認其商標侵權屬于惡意行為,富安娜代理律師指出,判斷商標侵權行為不需要考慮侵權方的主觀態度。原告富安娜1994年成立,即使用“富安娜”作為商標并申請注冊,“富安娜”同時也作為企業字號使用。經過多年的發展,“富安娜”在市場上積累了極高的知名度,并在2009年被評為中國馳名商標,三次獲得廣東省著名商標及中國名牌產品的稱號。值得注意的是,“富安娜”作為商標與企業字號具有極強的顯著性,其本身也屬于臆造詞,不存在誤用的可能性。作為同業競爭對手,富安娜、羅萊在行業中排行前二名,羅萊使用“富安娜”關鍵字進行盜鏈,而宣稱沒有惡意,是站不住腳的。
不過,羅萊方面雖否認其商標侵權屬于惡意行為,但其代理律師當庭對侵權行為表示了承認,并表示愿意代表被告向富安娜當庭道歉。
電子商務相關法規滯后
宏觀來看,富安娜起訴羅萊家紡不正當競爭案最大的意義在于引發了全社會對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的再審視。
“企業在網絡推廣過程中,像競價排名、關鍵詞搜索,應注意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不能存在搭便車行為,這種行為雖然屬于網絡虛擬事務,但現有的法律也是對其有規制的,侵犯了商標法和構成不正當競爭。如果企業遭到侵權,要學會用法律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富安娜起訴羅萊不正當一案,對家紡行業還有其他行業都具有借鑒意義。” 北京市律師協會信息網絡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孫彥對《證券日報》表示。
2011年上半年,中國電子商務整體交易規模達3.2萬億元,家紡電商年銷售也突破了100億元大關,包括家紡行業在內的電子商務市場蘊含著無限商機。但與此相伴的是電子商務市場魚龍混雜、泥沙俱下。
孫彥指出,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要保障電子商務的良性、可持續發展,需要企業自律,也需要相關法規的健全和完善。富安娜訴羅萊家紡一案,不僅有利于家紡行業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客觀上,還有望推動更有針對性、更有操作性的相關法律法規盡快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