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提高林產品準入門檻,成為我國家具產品出口新挑戰
美國《雷斯法案》規定,凡出口到美國的刨花板、纖維板、膠合板、木漿與紙、木家具等林產品,必須標明木材的種類和來源,否則美國將拒絕這些產品進入;同時,該法案還要求標注使用植物種類的拉丁名、數量和尺寸以及價值。
該法案自去年9月實施后對我國家具出口美國產生很大的影響。隨著國際消費者環保意識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對木材產品提出新的環境要求;近期歐盟出臺的《原產國標簽法》要求進口到歐盟市場的木制品必須獲得FSC身份證,要求企業追蹤其木材的采伐源頭,并對原材料的環保性能作了嚴格要求,該政策將于2013年3月3日生效。
值得關注的是,在林產品供應國中,印度尼西亞也開始出臺相應的政策以確保出口木材來源的合法性。上述法律的實施,使得國內家具行業大量中小企業將不得不尋找有資質的供應商,或者增加成本進行原產地認證。家具生產出口企業的成本與經營風險大增。
國內家具產品市場競爭力不足,品牌建設嚴重滯后
我國家具生產多數以代工生產為主,其優勢在于相對較低廉的勞動力價格,弊端在于缺乏自主的質量標準體系、原創性的產品設計和有競爭力的品牌。資料顯示,目前我國大小家具品牌有數萬個,但至今尚無統領行業的領導型品牌。不少家具生產企業重制造、輕設計,同質化嚴重,差異化程度低,因此出口家具存在檔次不高、附加值較低等問題,產品質量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極大差距,直接影響了我國家具企業的國際地位。
而前期央視曝光家具廠商“達芬奇”為假洋品牌及部分產品質量不合格事件,折射出在目前國內家具制造中小企業眾多、行業自主創新能力相對較弱、家具業標準執行力度不嚴等現狀。中國家具在品牌建設和產品研發等核心競爭力上的落后不利于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將影響我國家具出口長遠發展。
為此建議:一是鼓勵企業努力提高自有品牌產品的質量,研發高附加值產品,增加產品的科技含量,提升家具出口核心競爭力;二是實施多元化市場戰略,積極開拓新興市場與內銷市場,降低對美歐等發達市場的依賴程度,同時調整經營戰略,將“外銷”和“內需”并重發展,積極探索國內市場需求;三是加強日常監測預警,關注對歐美出口變化及相關市場政策變動跡象,通過建立貿易保護政策與技術壁壘預警機制,幫助企業了解并及時應對國外貿易壁壘。
近年來,我國制造業遭遇勞動力成本快速上漲、人民幣持續升值、融資成本急劇的制約;同時,用電、環保以及社會公益(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支出也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各種生產要素成本過快上漲導致家具企業不堪負重,生產經營舉步維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