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工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消費者協會歷時兩年,在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消費者、經營者(銷售者、生產者、修理者)和社會各界意見基礎之上,制訂了《黑龍江省家具商品消費爭議解決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自今年3月12日起實施。
《辦法》明確了三包期限和哪些情況下必須退換貨。《辦法》規定,家具商品三包期限為兩年。同時具體規定,“木家具斷榫、部位變形、結構松動”,“金屬家具焊點斷裂”,“竹家具、藤家具、石材家具開裂”,“各類家具商品不符合衛生環保要求,甲醛、重金屬等有害物質超標”等9種情形屬于家具商品發生嚴重質量問題。在家具商品售出30日以內發生所述嚴重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退貨;在30日以外、60日以內發生的,消費者可以換貨;在60日以外、2年以內發生、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為消費者換貨,消費者不愿意換貨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按規定收取折舊費后予以退貨。對家具商品三包期限和退換貨條件做出如上規定,就在退換貨上明確了經營者的具體責任和消費者的具體權利,大大有利于避免消費爭議產生和解決消費爭議。
《辦法》明確了退貨折舊率為0.05%。《辦法》規定在黑龍江省境內向消費者銷售的家具商品,其退貨折舊率按每天0.05%執行。合理地平衡了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在退貨折舊率上的利益關系。
《辦法》明確了家具商品有害物質含量和釋放量必須向消費者明示。《辦法》規定,經營者必須對制售的家具商品的有害物質含量和釋放量,以合格證、標簽、說明書等多種形式明示。這樣規定,將壓縮有害物質含量及釋放量高的家具商品的市場空間,提升綠色環保家具商品的市場占有率,有利于家具商品消費者的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