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新購家具從進入家門開始,就成了如影隨形的煩惱,抽檢6塊板件,其中一塊甲醛超標,消協認定整套家具不合格。近兩年來,鎮江消費者尚女士家的臥室和書房成了 “禁地”,一直房門緊閉,全家人對這兩個房間“聞味色變”,很長一段時間,尚女士和丈夫只能寄宿他處,一套家具使得全家人“有家難回”。而造成這一切的禍首就是這套家具甲醛釋放量超標。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全家人的健康,尚女士向鎮江市消協投訴維權。
近日,這起消費投訴經過抽樣檢測等程序后成功調解,消費者共獲退、賠款5.28萬元。
【討說法】
家具使用兩年仍有異味
2010年3月24日,尚女士花費2.98萬元在鎮江一大型家居廣場購買嘉豪何室家具一套,新家具剛安裝在家,室內就散發出一股刺鼻的氣味。
本以為使用一段時間后異味會自動消失,然而一段時間后非但沒有消失,反而彌漫整個擺放家具的臥室,令人窒息、眼睛酸澀、胸悶,影響正常居住,到今年6月,雖然已過去兩年,但氣味仍然刺鼻,找到經銷商要求退賠,被告知需要檢測,如果檢測家具不合格,才可以退賠。
【遇難題】
兩次送檢結果不一樣
今年6月11日,消費者自己在家具的壁櫥上取了一塊板件送到鎮江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經檢測,該塊板件甲醛釋放量嚴重超標,判定為不合格。檢測報告顯示,送檢家具板件甲醛釋放量為5.6毫克/升。而按國家標準規定:如果甲醛釋放量大于1.5毫克/升的規定標準即為不合格產品,有關廠家將被處以銷售額50%至3倍的罰款。
隨后,消費者找到經銷商,要求退賠。經銷商在與消費者商談過程中提出,消費者自行送檢家具板件,他們沒有參與,對檢測結果有異議。
在此情況下,消費者與經銷商又一起在所購家具壁櫥上取了一塊板件共同送到鎮江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經檢測,該塊板件甲醛釋放量為0.9毫克/升,判定為合格。
為什么兩次檢測,會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呢?鎮江市質檢所6月28日出具了“關于家具板材兩次檢驗結果存在差異的情況說明”:經比較兩次送檢板材樣品的剖面,其密度和色澤存在明顯差異。
【終解決】
多方介入,消費者獲退賠
由于兩次檢測出現不同結果,雙方在退賠問題上產生分歧,無奈之下,尚女士向消協投訴。接訴后,鎮江市消協立即調查處理,但因爭議雙方分歧較大,無法達成一致。在此情況下,消協邀請潤州區人民法院法官參與調解。消協工作人員、法官、市消協律師團律師一起召集消費者、經銷商座談,法官當場指出,消費者自行送檢存在瑕疵,應當依據有關規定進行檢測、鑒定。又向經銷商指出,該套家具由多塊板件組裝而成,一塊板件合格,不代表整套家具合格。
在征得糾紛雙方同意后, 7月9日,消協工作人員、經銷商、消費者一起到消費者家中抽取了所購家具不同部位的6塊板件送檢。經檢測,6塊板件中有一塊甲醛釋放量超標,判定為不合格。據此,消協認定該套家具為不合格產品。近日,經協調,經銷商最終同意在一周內從消費者家中拆除全套家具,退貨款2.98萬元,一次性賠償消費者各項損失2.3萬元,并承擔檢測費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