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從2013年3月3日開始,歐盟(EU)全面實施禁止進口用非法砍伐木材生產的家具和其他木制品的規定。在最近的一次國內木制品產業領導人和國內森林管理局部門高級官員參加的會議上,歐洲森林研究所(EFI) 的文森特·范·伯克宣布了這一項規定。
伯克表示歐盟實行這個規定是該地區應對全球非法采伐森林的舉措。規定適用于來自歐盟國成員的木材產品,對來自于歐盟以外國家的木材產品也將在同一個月生效。
新規定禁止歐盟本地區非法砍伐木材和用非法砍伐木材制成的木制品,要求歐盟地區商家記錄好他們供應商乃至更整個供應鏈的木材供應合法證明。木材產品涵蓋了實木產品、地板、膠合板、紙漿和紙張。并適用于歐洲本土以及歐洲以外的所有木材產品。
環境部門官員以及與木制品出口商家如菲律賓就被建議和歐盟簽訂《自愿合作協議》(VPA)。VPA是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條約,簽訂的國家要保證出口至歐盟的木材制品均為合法。一旦簽署,VPA將成為強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