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專家提供的金絲楠家具研究文章中,以偷換概念的方法,直接給金絲楠開具了最具皇家血統的身份證:“楠木家具是中軸線上主殿重要陳設家具”、是“故宮皇木”,因此讓金絲楠具有了至高無上的地位。
對此論點,筆者前往故宮多次考察并請教了故宮博物院文物修復專家曹靜樓、古典家具專家胡德生以及乾隆花園古舊家具修復專家關毅等人,了解到在故宮中軸線的所有家具都只是將楠木作為胎骨,外面使用瀝粉貼金,或貼金罩漆工藝制作的,是為追求金碧輝煌的視覺效果。在這些家具中,楠木是徹底被包裹在里面的,材質上是否有金絲誰也沒看過,是不是金絲楠也沒有任何意義。清代宮廷家具文化是圍繞紫檀展開的,紫檀同時也是當時最為名貴和尊崇的代表。我們負責維修的故宮家具中,很多都是將金絲楠作為紫檀家具的輔料,例如柜子外面全部使用紫檀,而金絲楠僅用來做背板、隔板這些。另外,因為紫檀的名貴和稀缺,故宮家具中還有將楠木作為內胎,外面包上紫檀來做家具的,成為獨特的包鑲家具。這些客觀事例已經很清楚地說明了金絲楠只是建筑和家具輔助用材。
稍具中國傳統家具常識的人都知道清式宮廷家具雕飾繁美精細,追求莊嚴肅穆的意蘊,而紫檀細密油韌、色澤沉穩,適合精雕細刻,因此成為清宮御用家具的首選用材,并由此發展形成了清代宮廷家具繁美富麗、精工器重、靜穆古樸的獨特藝術風格,達到了與明代黃花梨家具簡繁互映、雙峰并峙的藝術高度,取得了世界范圍內的一致推崇。如果對這些基本的常識視而不見,置客觀事實于不顧,刻意為迎合商家需要而采取斷章取義、望文生義、曲解拼湊歷史而炮制概念來誤導消費者,那么,應該提醒這類專家在治學研究和個人道德修養之間應予以平衡發展。
第三步:愚弄大眾,杜撰史實編“故事”
金絲楠生長期短,資源并不稀缺,木材貨源充足。在北京的高碑店、呂家營及國內其他一些地方楠木家具商鋪比比皆是。怎樣才算是金絲楠?金絲楠按照什么來鑒定級別?金絲是怎樣的?關于這些,國家并沒有設立相應的檢驗檢查標準。實際上無論是所謂“價值3個億”的桌子,還是市場上幾千元的桌子,木質并沒有什么區別。
客觀地說,在金絲楠木資源多、市場廣的情況下,是很難壟斷資源進行炒作的,盲目炒作的成果很容易被一哄而上的其它金絲楠商家所分享。炒作金絲楠想獲取暴利,只有把自己包裝成為“專家”和“權威”,使自己成為鑒定金絲楠木價值的唯一標準,才能獲取最大的利益,才能隨時與身后跟風而上的其它商家進行切割,將他們的金絲楠歸入“偽劣金絲楠”的行列,而讓自己獨享最大的利益。
我們看到,有關金絲楠的大量新聞報道中,關于金絲楠的定義概念、金絲楠的選材標準、金絲楠的收藏價值、金絲楠的鑒別等等觀點與說法都是通過北京某金絲楠家具藝術館發布的。“楠木貴比黃金,楠木皇家獨享,是故宮皇家御用家具的最高代表……”等等觀點漸漸在言論的傳播中落地生根。雖然有人質疑其觀點多荒誕不經,漏洞百出,但并沒有妨礙這家金絲楠藝術館館長成為“中國金絲楠第一人”,其身后的光環也日益耀眼。
在金絲楠的宣傳報道中,篡改歷史,誤導大眾的現象很突出。例如為證明金絲楠“皇家獨享性”,發表“《大明律》欽定金絲楠為皇帝御用之木”、“和糰被殺的其中一條大罪全因擅用金絲楠”等轟動性言論。我查閱了整套共9冊《大明律》,發現根本就沒什么關于“金絲楠木”的規定和記載。而和珅遭到清嘉慶帝誅殺時,第十三條罪狀則是:“所蓋楠木房屋,譖侈逾制,其多寶閣,及隔段式樣,皆仿照寧壽宮制度,其園寓點綴,與圓明園蓬島瑤臺無異,不知是何肺腸,其大罪十三。 ”已經明確說明獲罪的原因是房屋居然仿照皇宮的樣式和級別來制作,超越了應有的級別,和金絲楠毫無關系,就算是用其他雜木仿照皇宮樣式,也一樣會因此獲罪。另外,在吹噓金絲楠的軟文中,為了鼓吹金絲楠的“名貴”身份,還舉出了《紅樓夢》秦可卿的楠木棺材做例證,但讀過原本《紅樓夢》的人都知道,秦可卿的棺材,原文寫的并不是“楠木”而是“檣木”,那是作者曹雪芹杜撰出的一種木材,這世上根本就不存在。而隨后商家推出的所謂 “在乾隆到嘉慶年間,還真有明確歷史記載的,在當時一克金絲楠,就相當于10克黃金,甚至15倍于黃金”更是荒謬不經。以信口開河的方式來虛構金絲楠價值,是整個金絲楠炒作中“故事”的核心。
第四步:基金上市,泡沫風險向社會轉移
只要搜索金絲楠的相關報道,就會發現,最昂貴和有皇家血統的金絲楠基本都是北京這家金絲楠家具藝術館的。金絲楠的價值鑒定,只有他們才能進行“最權威”的評估。而這家的金絲楠家具究竟和市場上的金絲楠家具有多大區別?有沒有區別?如果想對此進行比較的話,消費者肯定會失望。因為這家金絲楠家具藝術館一般不對外開放,必須繳納20萬元成為會員后才能詳細瀏覽,并且會員費不予退還,但可以換家具。那么20萬元可以換什么家具呢?寬度1.2米左右的一張小條桌,標價25萬元。一些業內玩家透露說,即便是按市場上最好的金絲楠算,那樣的一個小條桌,它的實際木材成本不會超過5千元。
金絲楠木性較軟,用指甲一掐就會留下明顯痕跡,而且資源廣博,金絲楠家具推向市場后不用幾年時間,消費者就會發現材質松軟極易損壞,屆時對質量的質疑必定層出不窮。作為金絲楠的炒作者,如何在消費者明白真相之前猛賺一筆,然后再全身而退呢?那么,將目前吹大的泡沫轉化為金融產品,向社會發行,由購買基金或股份的投資者來承擔泡沫破滅的風險,無疑是最佳的途徑。
另外,據消費者反映這家金絲楠家具藝術館還對個人吸收存款,用于投資運作,承諾高額回報;并在近期與一些投資公司、財務顧問咨詢公司以及基金公司簽署了深度合作備忘錄并已發行首期基金……
炒作金絲楠,涉嫌商業欺詐
從法律上說,所謂商業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做出錯誤的表示。通俗地講,就是用虛假的情況引誘對方做出錯誤的判斷。而在這輪金絲楠炒作中,同一批人自行編撰、傳播了大量金絲楠投資收藏價值的虛假信息,以編造故事、浮夸價值、偷換概念等方式,向人們灌輸“天價金絲楠”的所謂投資收藏價值,試圖迷惑大眾和誤導消費者,從而獲取暴利。
如果在商品銷售行為中,采取不公開商品,讓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前必須繳納高額會員費,并且不予退還的,這些行為已經侵犯了消費者對商品的知情權,同時也違背了經營者必須履行的義務。而超出經營范圍,以投資回報的名義向社會募集資金,這些行為則涉嫌非法集資。在近期市場上出現的金絲楠炒作風潮中,廣泛存在篡改史實、歪曲事實、夸大價值、以次充好,從而誤導消費者的現象,這些現象的性質與手法已不是簡單的商業炒作,而是帶有較明顯的商業欺詐特征,消費者務必對此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