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趁商家搞活動打折,姚女士在杭州第六空間大都會購買了一件大衣柜和一套餐桌椅,支付了13645元貨款,并約定過兩三年再提貨。但去年8月,姚女士發現商家已悄然撤離第六空間大都會,怎么都聯系不上,而第六空間大都會商場管理處卻建議姚女士“告”自己,法院判決勝訴才墊付預付貨款。姚女士無法接受第六空間大都會對這件事的處理意見,撥打了本報88851890消費投訴熱線,她表示自己本是沖著第六空間大都會這個大品牌去的,沒想到商場對顧客權益的保障如此不負責任。
商家突然離場消費者錢貨兩空
姚女士所住房屬于過渡房,新房幾年前就買了,打算慢慢裝修,并不急著搬。
2011年1月初,位于濱江的第六空間大都會3樓的孔雀藍品牌店搞活動,很多家具只要四五折,相當誘人,姚女士挑了一件折后12085元的大衣柜和一套折后7800元的餐桌椅,打算等新房裝修好以后再提貨。
“營業員很明確告訴我,他們這里過個兩年、三年再提貨的單子接了不少,讓我放心,等要提貨的時候,提前電話他們就可以了。”姚女士隨即全額支付了大衣柜的貨款12085元,以及餐桌椅的訂金1560元。
去年8月,姚女士發現第六空間大都會里已經沒有孔雀藍這家店面了,也聯系不到這家店的經銷商,于是找到第六空間大都會商場管理處。
“當時負責客服的是一位姓周的先生,我把所有的單據復印件交給他以后,他安慰我說,既然我是在他們商場買的東西,他們會負責的,至于是提貨還是退款,他們會聯系孔雀藍的廠家和那位經銷商協商,盡快幫我解決。”但讓姚女士郁悶的是,這件事一直拖到今年7月都沒有回音,當她再次聯系第六空間大都會時,被告知那位姓周的主管已經換崗,而接手的女主管表示會再去聯系經銷商和廠家。
第六空間大都會建議消費者告自己
國慶長假前夕,第六空間大都會最后給姚女士的建議是,同時起訴第六空間和孔雀藍經銷商,因為一旦法院判定姚女士勝訴,商場也就有了走流程的憑據,才能幫經銷商墊付這筆貨款給姚女士。
姚女士對此不僅備感困惑,更覺煩惱,“我哪有這時間去打官司!經銷商跑了,大都會不是還在嗎?”
她翻出購物時的銷售合約單和刷卡單據,上面的抬頭和印章用的都是第六空間大都會,她認為自己的這筆爛尾單,實際是和第六空間大都會直接交易的,商場對此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商家要撤走,商場難道不應該仔細核查他們的經營現狀,理清楚未送貨的單子才放行嗎?就算商家沒有理清,不是還有給商場的保證金嗎?”
昨天下午,在第六空間大都會商場辦公室,記者從營運主管何凌燕處了解到,孔雀藍的這家經銷商老板姓陳,早在2007年商場開業伊始就進駐了,但去年七八月份,因為經營不善而離場,留下的保證金一部分用來支付場租,另一部分被商場拿來作為這家店客戶的后續維修金使用了,根本沒有余款賠付未提貨的消費者。
至少五六位消費者同樣面臨錢貨兩空
記者從側面了解到,截至目前,至少有五六位在第六空間大都會孔雀藍預購家居的客戶面臨錢貨兩空的危險。姚女士也曾聽那位姓周的主管提過:“說半年前有個買了十幾萬家具也還沒提貨的人,自己向法院起訴,法院判經銷商退款賠錢,后來這錢是大都會先墊付的。”
何凌燕證實這起官司的真實性,并表示他們也已向法院起訴,狀告孔雀藍前經銷商陳先生,“我們也一直在找他,找不到,那十幾萬他也沒有還給我們商場。”
何凌燕表示,當初孔雀藍這家店從商場離場時,他們要求經銷商報備未送貨顧客情況,并一一作了回訪,“但我們不能保證經銷商沒故意隱瞞一些客戶的名單,當姚女士來投訴時,我們才發現她并不在經銷商提供的名單上,單憑她提供的經銷合約單,是無法判定這筆單子沒有完成送貨,經銷商聯系不到,廠家那邊也無法查詢,所以只能建議姚女士去起訴,讓法院來判決。”
記者問她:“如果姚女士不愿意打官司,也無法舉證自己未收貨,那么損失是不是只能由顧客自己來承擔?”
何凌燕陷入沉默,最后給出的回答仍是建議姚女士通過第三方途徑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