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木家具主要出口國家對進口木家具設置了較高技術壁壘,如美國的《復合木制品甲醛標準法案》、歐盟REACH法規、日本的建筑基準法等等。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力資源成本不斷提高,原材料上漲等多重因素影響,使得木家具企業生產成本不斷增加,而出口價格沒有得到相應增長的情況下,主要木家具產區出口遭遇重大挫折,出口乏力。
據悉,江門檢驗檢疫局轄區共有出口木家具注冊登記企業111家,其中出口相對穩定的企業有60多家。江門檢驗檢疫局轄區內生產企業大部分是微小企業,企業規模、生產設施、生產條件、生產管理水平等比較欠缺的情況,本著在把關中服務,提升企業出口木家具質量安全及防疫能力,力爭保持、提升出口木家具出口份額為己任,幫助企業的提高管理水平,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改善生產環境設施,增強企業自檢自控能力,要求企業加強對人造板、油漆、涂料、膠粘劑等原輔材料的索證及驗證工作,確保出口木家具符合進口國法規標準要求。多年來,轄區出口的木家具沒有發生甲醛、重金屬、防腐劑等有毒有害物質超標或檢疫問題,保持江門出口木家具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