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實際上真的是這樣嗎?為了讓居住者們轉變思維,理清標準化與個性化之間的曲徑,通向溫暖的住宅工業化時代,我們特別邀請了在音樂上十分有造詣的建筑設計師——香港JLa設計集團創始人梁曦文先生,為我們闡釋標準化與個性化之間的微妙互動關系,以及如何對通過人居需求的挖掘創造出舒適的人居。
以下是采訪實錄
Q1:我們看到JLa的官網上有這樣一句話,“我們拒絕千篇一律,與你分享百里挑一”,那么您認為,作為優秀的住宅設計者,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要如何通過設計解決,在批量精裝交付環境下,用戶對于住宅產品的個性化需求?
快速經濟洪流時代下,個人偏好的選擇:個性化以及多樣性,都變成了許多產品作為避免同質化和區分其他競品的一個核心競爭力。按照個人喜好選擇定制方面,不僅僅在室內設計或者是家裝上體現。很多產品設計:譬如汽車衣柜,也可以根據不同地域的人去采取不同的定制。站在室內家裝角度,語境中“批量精裝交付”并不是等于呆板的標準化,或是不可變的。
我們用設計師的思維去看待“批量化精裝交付”,實際上意思是在設計的根源,就要考慮到不同的情況。盡可能多的提供一些可能性的考量,讓我們在面對用戶對住宅用品的個性化需求時,可以有更高設計目標和起點,為用戶提供足夠多的可變性和選擇性。
這就是好比LEGO,它的拼圖組合變化是很多的,能做出來的樣子因人而異,但每個部件都是標準化、從各種組合試驗下出來的部件。當我們將條件設置的足夠精細,組合部件的顆粒度足夠細膩時,標準化跟個性化就并不存在沖突,反而可以容納各種選擇和可能性,從而更好的應對用戶需求。
Q2:近幾年行業內興起了一個理念,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叫做“沉浸式設計”,旨在讓人專注在當前由設計者營造情境下感到愉悅和滿足,可以談談您對該理念的看法嗎?在住宅設計的實踐過程中,設計者應該如何去為居住者營造情境呢?
沉浸式設計更通俗的或是更好的理解,應該就是體驗感設計,體驗感其實分幾個方面,或者是舒適舒展的、或者引發思考的、甚至是讓人驚喜的,等等,這些體驗感設計會讓人和空間有更多交流。
比較好的體驗感設計,要把握兩點:
第一,要足夠了解我們的客戶需求。了解和把握人的行為模式,在空間中,站在居者角度想象行為情景,深入功能場所中來抽絲剝繭提取體驗感的元素。體驗感設計,和客戶背景的契合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二點,就是我多年前提過的五感(Five sense)。我們通過視聽觸嗅味五個感官來與世界接觸認識,設計師怎么樣去深入運用五感對提高體驗感是正向相關的。比如說用音樂(聽覺)、科技(聽覺視覺觸覺)或者是香薰(嗅覺)來達到體驗感突出,在第一步了解客戶的背景之后,設計師應考慮怎么借助五感來在空間帶給居者更強烈感受的設計。
Q3:我們知道您其實在音樂上非常有造詣,而音樂就是一種可以引發人共鳴帶給人沉浸式體驗的藝術表現手法。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如果“沉浸式設計”的落腳點在生活方式上,那么您認為要如何通過找到居住者間普遍存在的“共鳴”,并通過設計實現他們心目中的“理想生活”載體(住宅)呢?
落到生活方式上,體驗感設計的共點尋找是從設計者的思維出發的。打個比方吧,好像電影的編導,要從電影開場的第一秒開始就要準確知道觀眾會對哪些點產生無差別的情感共鳴,哪些會是哭點笑點,這些要有足夠長遠的思路做鋪排編布。
尋找共鳴,要對人性的基本特征和人性當中的本能有自己的深入思考和理解。我很注重JLa設計團隊里設計師的思維層次,避免停留在表象而缺乏對內在發掘,出來的效果共性和共鳴會很弱。綜合居者的思維、環境、經驗,經過設計師自己的理性和感性過濾后,再次表達,展現出來的就是觸動他們本能的這些體驗情緒。這就是設計師觀察捕捉出的共鳴感。至于如何去實踐做法,可以參考我們上一條問題的兩個思路。
Q4:我們了解到在香港有許多人居被限制在非常小的空間中,整體居住空間以緊湊型為主,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那么香港的住宅設計與大陸最大的差異是什么?是否有緊湊型人居設計解決方案或者前車之鑒值得我們思考呢?
這個問題就相當于問,非洲和北美洲的住宅設計區別,又好比北京跟廣州的住宅設計區別。每個地域,都具有生活方式的差異。那這些生活模式及長久形成的城市節奏都會成為家居住宅設計不同的變量和影響因素。
在香港寸土寸金的空間限制以及傳統風水觀念影響下,香港的住宅設計具有實用和包容性。香港空間在收納會更靈活以及更大的接受度,就比如說,香港可以用一個衣柜作為墻面隔開兩個功能區,或是在兩米層高的天花上做部分的收納。
香港居民可以為空間改變他們居住的布局模式,調整生活習慣而不拘泥于家居的,不是說一定要有沙發或者實堵堵的墻。這是香港高密度室內空間使用面積情況下,對空間利用跟大陸的一個差異。
Q5:雖然我們一直在倡導“功能大于形式”,但是無法回避的是許多居住者仍然對于形式美有著執著。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您認為住宅的裝飾設計與住宅的功能設計間是否存在矛盾?能否結合實際案例聊聊?
功能和形式,是沒有太大矛盾的。設計,是為解決問題提供方法,但一切都要在滿足功能的前提下。因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美的標準和看法,也有不同功能的產出,從發展來看,不能用單個時間點的功能和形式作不同維度的比較。
一個產品本質功能缺失的話,無論形式或者外觀再好,也是沒有太大使用價值。設計師在思考功能與形式取衡時,按照時代的審美同時滿足功能。或者最大的矛盾可能在客戶溝通和設計理念闡述上,居者日后作為具體的使用者是要清楚明白區間的功能性,這是居者剛需,也是設計師表達和傳遞理念時需要有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