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出差的辛先生路過長春時看中一套紅木家具,因為有著收藏紅木家具的愛好,他便以15000元的價格買下后委托當地德邦物流公司運到青島,為了保險起見辛先生還為貨物交了60元保費,原以為不會出什么問題,可等到收貨時卻發現昂貴的紅木家具已散了架,氣憤的辛先生找物流公司索賠,可對方只愿賠償1500元。“我辦理托運前東西都是好好的,我又給家具上了保險,現在出了事物流公司卻沒有一個有誠意的解決態度。”昨天辛先生撥打早報熱線82888000反映說。
紅木家具成了廢柴
“你看看托運單上明明白白寫著,保價費60元,保價聲明價值15000元,現在出了事物流公司卻是這種態度。”辛先生氣憤地說,這套紅木家具多處斷裂,表面也被磨得坑坑洼洼,從收藏的角度來看,這已經與一堆廢柴無異。經過多次協商,快遞公司只同意賠償1500元,可這根本無法彌補他的損失。
“托運驗收時貨物并沒有出現問題,我還給貨物投了保險,現在貨物在運輸過程中被損壞,物流公司理應賠償。”辛先生表示。
物流公司:將與顧客協商
記者撥通了德邦物流全國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快遞物品出現損壞原因很多,他們會將此事反映給青島地區物流中心,由他們跟顧客協商,稍后會給記者答復,但記者一直等到截稿也未得到該物流中心的答復。
律師說法:物流公司應賠償
島城律師事務所刁玉芬律師告訴記者,消費者在托運時填寫了托運單也交了保費就是同物流公司簽訂了一份合同,消費者通過快遞公司托運貨物也是為了貨物能夠完好無損地到達,現在貨物在運輸的過程中遭到損壞,物流公司屬于違反合同,理應對消費者做出賠償。另外消費者如果已經為貨物投保,也可以拿著保單與保險公司進行交涉,彌補自己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