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正在考慮擇機擴大房產稅試點范圍,今年會有具體動作。”近日,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有關負責人對國務院公布的《關于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中提出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做出回應,這也正式將房產稅試點擴圍一事提上日程。
據《經濟參考報》記者獨家獲悉的兩地試點方案,雖然在擴圍方向上劍指增量,但在人均免征面積或套數的劃定和認定上,已經涉及“存量”部分。這意味著,已有試點意圖探索將“存量”部分納入房產稅收繳范圍。換句話說,在上述試點區域如果新購房產,其房產稅征收范圍將包括購房者或家庭存量住房。
“房產稅征收對象面向增量住房是開征房產稅的大方向。”權威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完善稅種、調節收入分配差距是重要方面,因此,在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前提下,開征房產稅是大勢所趨。
但上述人士同時指出,從我國國情來看,一方面由于我國完善稅種、稅種簡并等工作還沒有突破性進展,另一方面,固有利益難撼,從存量征收推進房產稅難度較大。因此,從增量征收是推進房產稅落地、拓寬房產稅征收范圍的重要手段。
從記者獲悉的兩地試點方案來看,雖然杭州與另一省會城市房產稅試點上報方案略有不同,但“增量征收”卻是基本方向。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方案推進針對增量,但范圍認定中則已涉及“存量”部分。
據了解,“杭州方案”借鑒上海試點對增量房屋征收房產稅的模式,在此基礎上劃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積,按照家庭為單位綜合計征。稅率分別分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兩檔。對于新購住房房產稅征收時,對人均免征面積認定則將包含同一產權人名下的存量住宅面積,而后對超出面積部分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另一省會城市方案,亦有異曲同工之妙,其與“杭州方案”不同的是不以面積劃分免征范圍,而是以套數,征收稅率則是數量型階梯式征收。而其認定范圍,同樣包括同一產權人或家庭名下的存量住宅套數。
“現階段還沒有確定是從第二套起征還是第三套。”當地有關部門權威人士表示,如果從二套起征,二套設定稅率則會很低,三套起實行階梯稅率征收;如果二套免征,則直接從三套起實行階梯稅率征收。
現階段,上述方案已上報至中央層面進行審批,雖然最終是否會以此方案進行試點尚無定論,但可以看出,房產稅征收方向將不僅僅是增量層面,而最終會擴至存量。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綜合研究處處長趙路興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前上海與重慶兩地作為房產稅試點,對房產稅真正作用體現的并不充分,因此,此后的試點應在總結前兩者經驗的基礎上加以改進。
“多占多收、累進制征稅等方式一方面可以更好地體現調節收入分配之間的差距,另一方面可以抑制多套房需求,逼出存量房釋放。”趙路興說。
但趙路興同時表示,不能對房產稅控制房價寄予過多的希望。“雖然房產稅的實施會影響購房者的預期,抑制多套房需求,逼出部分存量房釋放,進而間接影響房價的變動。但房產稅最根本的目的并不是調節房價。”
對于征收對象究竟應該是增量還是存量,中央財經大學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王雍君表示,房產稅除了對于政府補充稅收資源外,另一重要功能便是調節收入分配差距。“如果僅對增量征收,則體現不出其真正作用。因此,應在居民能力范圍內,劃定免征范圍,以避免侵害個人基礎所需。在此基礎上,進行嚴格的稅收征繳,以調節收入不公所帶來的差距,避免有錢人會更有錢的現象發生。”
與此同時,王雍君表示,房產稅作為地方稅種,是受益稅和財產稅的體現,是購房者由于地方政府改善公共配套服務而帶來房產升值以及享受周邊服務所受益后所繳稅款,其根本目的在于補充地方稅資源,用于保障房等建設,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但他同時指出,由于房屋價值與周邊環境不是一成不變的,因此,在稅款額度的認定上應逐年進行評估,按年度估值計算。